(1)代谢及营养:非常常见厌食(G3/4:1%);常见脱水(G3/4:3%),食欲低下(G3/4:1%)。 (2)神经系统:常见感觉异常,味觉障碍(G3/4:1%),头痛(G3/4:1%),头晕(除眩晕外)(G3/4:1%)。 (3)眼:常见流泪增多结膜炎(G3/4:1%)。 (4)胃肠道:非常常见腹泻(G3/4:13%)、呕吐(G3/4:4%)、恶心(G3/4:4%)、口腔炎(全部)(G3/4:4%)、腹痛(G3/4:3%);常见便秘(G3/4:1%)上腹痛(G3/4:1%)消化不良(G3/4:1%)。 (5)肝胆管:高胆红素血症(G3/4:1%)。 (6)皮肤和皮下组织:非常常见手-足综合征(G3/4:17%),皮炎(G3/4:1%);常见皮疹,脱发,红斑(G3/4:1%),皮肤干燥(G3/4:1%)。 (7)全身及给药部位:非常常见疲劳(G3/4:3%),困倦(G3/4:1%);常见发热(G3/4:1%),无力(G3/4:1%),乏力(G3/4:1%)。 3、以下为氟嘧啶治疗的已知毒性,据报告在7项已完成的临床试验(N=949)中发生率不到5%,可能与卡培他滨使用有关。 (1)胃肠道病症:口干、胃胀,黏膜炎症/溃疡,如食管炎、胃炎、十二指肠炎、结肠炎及胃肠出血。 (2)心脏疾患:下肢水肿、心源性胸痛(如心绞痛)、心肌病、心肌缺血/梗死、心力衰竭、猝死、心动过速、心律不齐(如心房纤颤,室性早搏)。 (3)神经系统病症:味觉紊乱、失眠症、意识错乱、脑病、小脑功能障碍(如共济失调、发音困难、平衡功能失调、异常共济失调)。 (4)感染和侵染疾病:骨髓抑制、免疫系统损害和/或粘膜屏障受损的相关疾病,如局部和致命全身感染(包括细菌、病毒、真菌性)以及败血症。 (5)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贫血、骨髓抑制、各类血细胞减少症。 (6)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搔痒症、局部表皮剥脱、皮肤色素沉着、非真菌性甲病、光敏反应、放射治疗回忆综合征。 (7)全身病症和给药部位:虚弱、肢痛、嗜眠、胸痛(非心脏病患者)。 (8)眼:眼涩症。 (9)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咳嗽。 (10)肌肉骨骼:背痛、肌痛、关节痛。 (11)精神障碍:抑郁。
1、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可较5-FU/LV改善无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 2、结直肠癌:卡陪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 3、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 4、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单独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物)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 5、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者转移性胃癌的一线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