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伐替尼治疗肝癌的有效率超过80%吗? 仑伐替尼治疗肝癌的有效率是否超过80%,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临床试验数据和评价标准来综合判断。在临床试验中,对于抗肿瘤药物的“有效率”,通常会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如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等,不同指标的含义和数值范围存在差异。
以仑伐替尼一线治疗不可切除肝细胞癌的III期临床试验(REFLECT研究)为例,该研究结果显示,仑伐替尼组的客观缓解率(按照mRECIST标准评估)为40.6%,显著高于索拉非尼组的12.4%;而按照RECIST 1.1标准评估,仑伐替尼组的客观缓解率为18.8%,索拉非尼组为6.5%。这里的客观缓解率(ORR)主要指肿瘤体积缩小达到一定标准并维持一定时间的患者比例,显然无论采用哪种标准,该数值均未达到80%以上。
如果从疾病控制率(DCR)来看,REFLECT研究中仑伐替尼组的DCR(包括完全缓解、部分缓解和疾病稳定的患者比例)在mRECIST标准下约为73.8%,在RECIST 1.1标准下数据可能有所不同,但同样未超过80%。此外,不同患者的个体差异较大,其对仑伐替尼的治疗反应会受到肿瘤分期、肝功能状态、基线特征、是否存在血管侵犯或肝外转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患者可能获得较好的疗效,而部分患者则可能出现原发耐药或治疗后疾病进展,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仑伐替尼对所有肝癌患者的“有效率”超过80%。